依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职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职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现将科研助理职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招聘职位
科研助理职位。
2、基本条件
1.一般为应届毕业生;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科研助理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待遇
依据国家、天津、学校与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由各课题组提供薪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工作程序及联系方法
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5:30。
2.报名方法及联系方法:请将个人简历发送指定邮箱或咨询招聘单位,详见附件。
选聘
科研助理职位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正、角逐、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大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职位指标内,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组织对面试者进行面试考核,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派遣
学校审批通过后,经有关单位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有关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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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招聘职位
人事处
2025年4月24日
原标题:[调配科] 关于部分科研助理职位招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c.nankai.edu.cn/2025/0424/c13662a56851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