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县中小学、婴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依据中小学、婴幼儿教师职位空缺状况和工作需要,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33名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婴幼儿教师,特拟定招聘策略如下:
1、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共分22个职位,招聘名额为133名。具体职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稷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婴幼儿教师大全》。
2、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3、招聘基本条件
1.面试职员应具备下列基本需要:
具备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具备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考试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参加公开招聘职员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面试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别的人员。